车辆转弯时,应严厉遵从让“直行”先行的准则,这是每一位驾驭人必须严厉遵循的安全法规。切不可罔顾安全,任意驾驭“冒险车”,不然极易引发路程交通事端。
12月17日,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来宾市兴宾区城厢镇闽兴砖厂路段产生一同卡车左转未让行导致小车躲避不及翻出路面的路程交通事端。
经查询,当天13时35分许,张某驾驭桂L****3号重型自卸卡车,由来宾市兴宾区城厢镇枫木桥路段往蒙村镇方向行进至上述路段时,车辆施行左转弯的过程中,未让行由城区方神往蒙村镇方向行进的黄某驾驭的桂B****2号小型轿车,导致黄某驾驭的车辆向右躲避时翻下果树地,事端形成小型轿车损坏,所幸黄某系有安全带,没有形成损伤。
张某施行驾驭机动车上路程行进,在没有制止掉头或许没有制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址掉头,阻碍了正常行进的其他车辆,是导致此事端产生的终究的原因,公安机关依法确定其承当此次事端的悉数职责。
路程行进的过程中,准则上向左(右)转弯的车辆要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由于直行车速度较快,车流较大,转弯车速度慢车流比较小,转弯让直行可以削减路程拥堵和交通事端的产生。车辆一定要提早翻开转向灯,提示后方来车留意。
判别车辆安全间隔,操控行进速度。承认不阻碍本车道后方车辆和行将驶入车道内的其他车辆正常行进时,安全进行转弯,转弯结束后封闭转向灯。
每次改变车道,只能改变到相邻的车道,若需改变到相邻以外的车道,应先改变到相邻的车道,行进一段后,再改变到另一条车道。